報考博士班資格:
應屆畢業生入學碩士班時戶籍所在地、非應屆畢業生現在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及廣東六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臺灣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高等學?;驒C構(以下簡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碩士學位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
2.具符合臺灣采認規定之香港或澳門大學校院碩士學位者。
3.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或具報考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4.具符合臺灣采認規定之外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或具報考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報考碩士班資格:
應屆畢業生入學學士班時戶籍所在地、非應屆畢業生現在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及廣東六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臺灣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高等學?;驒C構之學士學位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
2.具符合臺灣采認規定之香港或澳門大學校院學士學位者。
3.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4.具符合臺灣采認規定之外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
(三)上開所稱大陸地區高等學?;驒C構共111所,已公告于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網站「下載專區」,網址為:http://rusen.stust.edu.tw/。
(四)雖就讀上述111所大學校院,但仍有不予采認之學歷,如在分校就讀或非經正式入學管道入學等,已公告于本會網站下載專區,請務必確認符合報名資格后再進行網絡報名和繳費,以免影響自身權益。